自DGZ10-100L12A 出厂之日起 18 个月或累计工作 3600 小时之内(以先到者为准),在客户正常的储运、保养、使用条件下,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时(除易损件外),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服务。特殊要求按供需双方补充协议执行。
如因操作不当等其他非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,制造商应根据用户的需求组织或协助维修,8h 内作出回应。
质保期满后,制造商提供有偿售后服务,产品停产后提供 10 年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维修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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